作者:tjh
1、引子
懲罰是一種報復,尤其當它意在傷害罪犯,而不是預防犯罪時。法律帶著報復意味,它真的是為無辜的人著想嗎?
2、司機和年輕人
年輕人和計程車司機,並不是絕對的壞人或好人,他們做的事就像我們任何一個人一樣,憑自己心中當時的喜好來做。
司機一天的開始,是一邊洗車一邊偷看女孩的大腿,一對男女等著坐他的車,他洗好車卻不顧他們辛苦的等待,快速地將車開走。他停車在空地,餵流浪狗吃麵包,你以為他喜愛動物,但換到另一場景,他卻按喇叭嚇狗,並引以為樂。一個人扶著喝醉酒的朋友來坐車,在他們還未走近時,司機卻拒載迅速駛離。
年輕人一開始就決定殺計程車司機,但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動機為何?殺那一位司機,好像也不重要。就像法律,是誰並不重要,背後的原因也不重要,只要殺人就要償命。
他從電影院得知在城堡廣場有排班計程車,他前往目標的路上,不管周圍的人對他是什麼態度,他一律是漠不關心。有人被追打,他冷眼看一眼就離開。廣場的老婦人罵他,他反而故意追趕老婦人餵食的鴿子。有人對他友善的微笑,卻被年輕人推入尿池中。
3、小女孩
唯一能引發年輕人溫柔情感的,是小女孩。
在廣場讓他停下腳步,是正對著一個小女孩做畫的畫家;在照相館櫥窗前,他望著櫥窗內許多女孩子的相片發呆;在咖啡店為了吸引窗外小女孩的注意,將咖啡用湯匙噴到窗上,和咖啡店外的小女孩玩著。這世界讓他在乎的是小女孩,——其實也就是他死去妹妹的影像。他後來表白說,若他妹妹還活著,或許一切都不一樣了,所有的事也不會發生。
4、殺人前的準備
律師曾說:從該隱殺亞伯以來,沒有一項懲罰曾讓人改過,或使人遠離犯罪。
年輕人到達計程車排班站,剛好警察在附近巡邏,礙於警察,所以他先到咖啡店休息,等待時機。他一直望著窗外的警察,當警察離去時,他開始整理殺人使用的繩子。
法律、警察並不會使人遠離犯罪,只是拖延犯罪的時間或改變犯罪的方法罷了!
5、機運
司機拒載喝醉酒的客人,年輕人因警察而延後殺人時間,陰錯陽差之下,殺人的他遇上被殺的司機。年輕人坐上計程車,在路上雖然司機曾主動地禮讓一群小朋友過馬路,但不知為什麼卻沒有觸動年輕人的心,雖然小女孩是他封閉的心中,唯一打開的一扇窗。
殺人的過程,司機掙扎按喇叭,喇叭聲傳遍山谷,附近農場的馬兒都因此而轉頭觀望,但山坡上騎腳踏車的人卻沒有理會,或許誤以為是火車的鳴笛聲。司機的掙扎讓年輕人氣憤地拿棍子打他,司機血流滿面,他無助掙扎的眼神,讓年輕人停下動作,找布遮住他的頭,蓋住他的眼睛。
官樣的審判過程,似乎讓年輕人有反駁機會,但結果早已決定。最後判決結果是死刑。
律師怕敗訴的結果,是因他資歷淺沒有經驗,所以不顧是否違反規矩,他找法官談。
「若找有聲望的老律師,結果是否較好些?」
「一點也不會,你的演說是我近幾年來,所聽過反對罪罰中最棒的,但該判的刑還是少不了,你毫無錯誤。」
年輕人在牢中說的:「審判時他們都反對我。」
律師回答:「是反對你所做的事」
「那有什麼差別?」
年輕人感受到律師內心深處的愛與憐憫,跟律師說他開始成為惡人之前的一件事:他跟朋友喝酒,而後朋友酒醉駕車肇事,碾死的正是他的妹妹。
他成為殺死妹妹的間接兇手。他無法忘懷、無法原諒,他離開家鄉出外流浪,而後成為惡人。
或者,殺死計程車司機那背後的潛意識,是想殺死朋友酒醉肇事碾死妹妹的記憶?有誰可以平撫這種心靈創痛?
6.執行死刑
年輕人處刑前,典獄長先到處決室,檢查一切行刑的各樣道具是否就緒,他將椅子擺正,拉拉窗簾,小心地檢查繩子,仔細地為絞盤上油....,和年輕人殺人的事前準備工作不同的是,典獄長不用躲避警察,他可以光明正大下達指令,要警衛們將壞的窗簾趕快修好,好像缺任何一個細節,都會讓整個殺人過程有所遺憾。
年輕人抽完煙,已無法再壓抑心中害怕的情緒,掙扎地滾到地上,從口中發出悲哀、淒厲地求救聲,七、八個警衛架著他,訓練有速地執行任務,在眼睛蒙上黑布,迅速地拉開窗簾,架到絞臺,把繩子套在年輕人的脖子上,調整繩子的長度....,一直到最後醫生診斷年輕人確實死亡,過程比司機死亡快又有效率。
年輕人行刑時,縱使在一群人面前掙扎,卻沒有人可以救他,幫助他的律師所能做的只是轉過身,無助地用手敲著椅子。司法制度就像一個無形的牆,讓他眼睜睜的看著年輕人上絞臺。
回應:陳韻琳
當殺人兇手在一家咖啡廳喝咖啡吃泡芙,並把預備作案的繩子拿出來量合適長度時,殺人兇手的表情是殘暴的。
但這時,窗外有兩個小女生嘻嘻哈哈的向窗內瞧。兇手一直討厭看到別人歡樂。他拿起奶油擲向兩個小女生,未料小女生非但沒生氣,反而跟他笑。兇手於 是也非常難得的,跟小女生笑起來。
而根據劇情,幫殺人兇手辯護的律師後來說,就是當天,他通過律師事務所的考試,雄心大略的開展律師生涯,當天他也曾走進這家咖啡廳。
於是一根繩子,一頭牽引著小女生、律師所代表的人間溫情,另一頭牽引著即將被殺的計程車司機。小女生暗示了兇手對妹妹的愛,兇手人生生涯的改變, 正是因為他的妹妹的死。他妹妹是被他朋友開的牽引機壓死的,朋友開牽引機時 醉茫茫,而朋友喝酒時,卻是跟兇手在一起的。兇手因此無法逃脫「間接」殺死 自己妹妹的責任,他自責之餘,離家鄉出走,成為滿腔仇恨的人。
成為兇手後,只有律師同情他,他也只跟律師交代後事表白感情,說出:「若是妹妹沒有死,可能一切都不一樣了。」
導演奇士勞斯基就是用這種兩邊牽引的方法,交錯進行劇情,一邊呈現律師在口試律師事務所時,講出的對法律的看法:法律不可能阻止人犯罪,反而成為 報復的工具;另一邊呈現計程車司機、和殺人兇手當天的發生的瑣碎小事,每一件瑣碎小事,都充滿人與人之間的冷漠疏離。
兇手並無預設要殺誰,這位計程車司機被遇上,恰也是因為他冷漠躲避某些需要他的客人後,被碰上的。
律師想讓兇手躲過死刑,終究是沒有成功。他孩子出生才幾天,便親眼見兇手行刑。最後一幕,律師躲在車裡痛苦的喊:「我恨你們!我恨你們!」
電影中有兩個奇士勞斯基很喜歡使用的喻象,一個就是牽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繩子,另一就是經常在他電影中出現的「陌生人」。
透過《殺人影片》,與其說是奇士勞斯基在探討「死刑」究竟該不該有,還不如更是想控訴社會的疏離。人與人之間的疏離冷漠,導致仇恨勝過愛。法律在理想中,應當是要作「正義」的代言人,卻因社會該有的功能不彰,淪為懲罰 報復的工具。社會的病使人也生病,人的病又反過來加深社會的病,每個人都是 負罪者,而法律在其中,不過更加深社會的不義。